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,校属各单位:
根据“关于印发《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年鉴编纂工作管理办法》的通知”(豫财院党〔2024〕39号)和“关于编纂《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年鉴(2023)》的通知”(豫财院党〔2024〕40号)文件精神,为做好《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年鉴(2023)》编纂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总体要求
本年鉴由《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年鉴(2023)》编委会主持编纂,校属各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,指定一名政治素质高和写作能力强的正式人员担任年鉴撰稿人,按照供稿标准和要求编写;指定一名班子成员负责该项工作的协调推进;明确单位党政正职负责人担任本单位所撰年鉴文稿的审稿人,确保内容翔实、数据准确、文字严谨。
二、编纂要求
《年鉴(2023)》收录内容的时间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。凡属收录时限内能够反映学校各方面工作状况的重要资料,如学校的重大活动、重要事件和全校及各单位在教学、科研、管理等方面取得的、对学校当前工作和长远发展具有指导作用、研究价值和参考价值的文字、数据、图片等,均属《年鉴(2023)》收录范围。具体要求详见有关附件。
三、材料报送
2024年6月15日前,请各单位报送年鉴编纂人员信息,明确撰稿人1名、审稿人(单位主要负责人)1名,并将撰稿人和审稿人信息(姓名、职务、电话、微信号)发送至邮箱nianjian@hafu.edu.cn。各部门撰稿人和审稿人请扫此二维码加入“学校年鉴编纂工作群”。
2024年9月20日前,请各单位将年鉴文稿word电子版(每项材料须注明材料代码)、图片等年鉴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nianjian@hafu.edu.cn,同时将年鉴材料移交目录清单经本单位审稿人审核、签字、加盖单位公章,并扫描成PDF后发送至邮箱nianjian@hafu.edu.cn。
联 系 人:苏老师 贾老师
联系电话: 0371-85305828
附件:
1.《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年鉴(2023)》编写大纲
2.《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年鉴(2023)》编写说明
3.各单位《年鉴(2023)》撰稿收录范围
4.各单位《年鉴(2023)》供稿材料分解表
5.各单位《年鉴(2023)》供稿材料移交单
6.党政管理机构、纪委群团机构、直属及教辅机构《年鉴(2023)》供稿模板
7.教学单位《年鉴(2023)》供稿模板
8.《年鉴(2023)》荣誉统计模板
9.《年鉴(2023)》之《大事记》供稿指南
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综合档案馆(校史馆)
2024年6月14日